读者入馆须知
一、读者凭证入馆;来访者凭介绍信或本人有效证件入馆;
二、严禁吸烟、使用明火;
三、保持肃静,禁止喧哗、朗读;
四、爱护卫生、禁止随地吐痰、乱扔废弃物;文明使用卫生间;
五、禁止在馆内吃东西;严禁将剩水、茶和饮料泼洒地面;
六、爱护馆内公共设施、设备,严禁随意涂抹刻画、张帖散发广告及其它宣传品;
七、自觉维护馆内秩序,不抢占座位、书包柜等,不随意挪动阅览桌椅;
八、言谈举止文明大方,衣着整齐;禁止穿背心、超短裙裤、拖鞋入馆;
九、自觉遵守本馆的各项规章制度,支持工作人员按章办事。
借书证管理办法
一、 凡持有我校借书证的教职工、学生均可使用借书证借阅图书。
二、 学生入校时办理借书证,借书证必须贴上本人相片,有效期为三年。
三、 借书证只限本人使用,不准抵押、转借、涂改、撕扯相片和条形码,一经发现,停止借阅权3--6个月。
四、借书证挂失:
借书证如有丢失,读者须及时到图书馆挂失,挂失之前所借图书由本人负责。
五、补办借书证:
⑴ 挂失1个月后;
⑵ 持本人学生证或工作证申请补发;
⑶ 必须在各借阅部门办理清帐手续;
⑷ 交工本费2元;
⑸ 补办后,原证即行废止。
六、读者离校时,必须还清所借书刊,将借书证交回图书馆,方可办理离校手续。
读者借阅权限
在岗教职工每证可借图书:5册
学生读者每证可借图书:1册
外借期限:教职工可当日借当日还,最长期限为一个学期
学生读者最短时间为15天,最长期限为一个学期
读者借阅逾期及赔偿管理办法
一、读者必须十分爱护和妥善保管好所借图书。任何人不得对图书进行圈点、批注、涂改、划杠、损坏、撕剪或丢失,违者按2倍书价赔偿;
二、读者应在寒、暑假前半个月归还所借图书,逾期不还者,停止其下个学期的借书资格,同时予以书价的2倍进行罚款;
三、借书未到期,如因特殊原因,图书馆可随时收回,读者不得拒还;
四、书刊在赔偿之后两周内找到并完整无损,可持书刊及赔款收据退回赔款。
五、对偷窃书刊者按以下办法处理:
⑴ 追回原书;
⑵ 通报偷窃者所在的年级、班级并上报学校给予相应的处分;
⑶ 处以所偷书刊价5倍以上的罚款(珍贵书刊加重处罚);
⑷ 停止借阅权1年。